电话:17341332707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政策指导

在四川工作,试用期不能低于这个数!

来源:综合整理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 时间:2022-08-24 作者:熊猫速聘 浏览量:
微信图片_20220824103132.png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由此可见

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试用期工资的“托底线”


那么在四川工作

试用期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多少?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熊猫速聘 蜀ICP备2021007467号-5 川公网安备51018202000100号

地址:四川·成都 EMAIL:3588390024@qq.com

ICP经营许可证:川B2-20211270 人力资源证: 510182102021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