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正式开校。我校是由区委区政府重点打造的新城核心区域第一所“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公办小学。学校位于新都区兴乐路旁,靠近地铁三号线,40分钟内可直达春熙路,紧邻的新都东站可直达德阳、乐山、重庆、西安等地。学校与西南石油大学、四川音乐学院和成都医学院三所高校为邻,与香城体育中心相望,交通便利,人文荟萃。学校占地面积约42亩,建筑面积2.2万㎡,总投资12395万元,环境优美、设施一流、功能现代。设有风雨球场、地下停车场、“乐创”创客中心、“乐享”兴乐书吧等,在“不一样“的兴乐教育生命场中,每一个生命都将得到尊重、激发与成就。
小学: 语文3人、数学3人,共计6人。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录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学识水平,能熟练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业务能力强;
(3)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荣获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荣获区/县级赛课一等奖,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荣获市级赛课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专业对口,须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其他专业,须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所记载的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7)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9)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尚处于从业禁止期的人员;
(8)有符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9)2022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10)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招聘平台公布考聘名额、岗位和考聘办法。(二)报名(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填写《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教师报名暨资格审查表》(扫码获取),应聘人员请务必在“邮件主题”按顺序标注:应聘职位+姓名+联系电话+成都市教师招聘 公众号,发送至邮箱493670504@qq.com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20日。(2)资格审查: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20日。(三)资格初审。学校根据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资格审查表》(附件2),按岗位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回复。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学校将于2022年6月27前日在“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考试人员单。(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分模拟试讲和答辩。模拟试讲占面试成绩的8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考试顺序为:先笔试再面试。(1)笔试内容: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满分100分。(2)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3:1,且必需的岗位,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需要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2022年6月25 日前通过“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3)笔试时间:2022年7月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请带上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和原件校验要求将于笔试结束10天以内在“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1)原件校验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放宽至2:1的岗位,全部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在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过程中,如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都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④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还须提供放宽条件所需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1)面试开考比例:实际面试人数与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确实紧缺无法调减的岗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不低于实际参加笔试和面试所有考生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平均分,低于平均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2)面试方式:面试分为模拟教学、答辩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模拟教学10分钟,满分80分;答辩3分钟,满分20分;应聘者可在面试总时间内进行特长展示,时间不超过2分钟。面试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教师素养、专业知识、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5)面试地点: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成都市新都区黄河路209号)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排名并列。如同一岗位的最末一名因排名并列不能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1.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六)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七)公示。由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在“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微信公众号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在公示期满后因应聘者放弃或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八)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学校办理聘用等手续。(九)对拟聘人员进行备案。学校对考核小组签定意向性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相关部门备案。(一)被聘用的人员为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的在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试行)》执行。
(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合同期至少三年(含试用期)。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按照“校聘校管”制度纳入学校人事管理。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务必在2022年8月1日前到用人单位完成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凡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1.联系电话:(028)83913977 (王老师/刘老师)
2.投递邮箱:493670504@qq.com
3.学校地址: 新都区兴乐路,靠近地铁三号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