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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这份所得税优惠政策学习便利贴请查收

来源:四川税务 时间:2022-04-14 作者:熊猫速聘 浏览量: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财政部 税务总局近期发布了

2022年第13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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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号公告有哪些政策要点?

和小诸葛一起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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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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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条件的企业。

其中,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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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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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按照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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