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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税务总局公布多起涉税案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22-05-21 作者:熊猫速聘 浏览量:

为护航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准落好,税务部门坚持“快退”“狠打”“严查”,既加快留抵退税进度,全力以赴抓政策尽快兑现,又外打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还内查税务人员落实留抵退税政策失职失责、违纪违法行为。5月13日,税务总局再次曝光2起骗取留抵退税典型案件、1起税务人员违规违纪造成企业骗取留抵退税被立案审查典型案件和1起税务人员落实留抵退税政策失职失责受到责任追究案例。分别是:

  

一、四川查处一起商贸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件。成都市税务局稽查部门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成都恒兴汇通商贸有限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个人收取销售款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139.23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二、江苏查处一起批发零售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件。常州市税务局稽查部门根据上级风险推送线索,依法查处了常州超隆果品有限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公司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85.04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企业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三、黑龙江一名税务人员违规违纪造成企业骗取留抵退税被立案审查。大庆市税务局纪检机构在对一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开展一案双查时,发现某区税务局税源管理股副股长丁某只抽查某企业2021年个别季度发票信息,未对企业全部发票进销项情况进行综合比对,在企业存在进销严重不符的风险疑点情况下,违规审核认定企业符合留抵退税条件,造成企业骗取留抵退税。目前,当地税务部门纪检机构已对其立案审查,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

  

四、吉林一名税务人员落实留抵退税政策失职失责受到责任追究。通化市某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副所长、审核人员曲某某在审核某中型钢材销售企业留抵退税申请时,没有落实留抵退税相关制度规定,该审核不审核、该把关不把关,对企业退税资格等重要信息未按规定进行核对,应比对未比对企业在《退(抵)税申请表》上填写的营业收入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记录的相关数据,数额差异巨大,造成多退税款。目前,当地税务部门已追缴多退税款,并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审核人员曲某某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六部门协作机制作用,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留抵退税政策执行、风险防控、稽查办案、责任落实、问题整改等工作的全方位督察,严肃查处在留抵退税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特别是对内外勾结、通同作弊骗取留抵退税等行为,深入开展一案双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确保留抵退税政策平稳顺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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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税务总局公布1起团伙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案件、1起税务人员在留抵退税政策落实中涉嫌内外勾结并从中牟利被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和1起自然人纳税人拒不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被查处案件。分别是:

  

一、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办组织贵州查处一起团伙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办根据线索分析,牵头组织贵州省税务局、贵阳市税务局和贵阳市公安机关联合行动,打掉一个伪装科技公司利用加计抵减政策骗取留抵退税犯罪团伙。经查,以张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直接设立和“买壳”等方式,成立贵州林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25户企业,在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发票价税合计2.4亿元,并利用信息技术服务费加计抵减政策,为团伙内下游企业虚增进项,骗取留抵退税51.6万元,另有70余万元留抵退税款已被成功阻断。目前,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目前,税务部门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厦门查处一起税务人员在留抵退税政策落实中涉嫌内外勾结并从中牟利被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厦门市税务局纪检机构在对督察内审部门移交的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问题线索开展一案双查时发现,该市某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某某(副处长级)涉嫌与某公司负责人内外勾结,为该公司违规获取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提供便利,并从中牟利。目前,当地纪委监委已对陈某某涉嫌严重职务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厦门市税务局纪检机构对其涉嫌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广东查处一起自然人纳税人拒不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广东省佛山市税务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宣某某未依法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经多次提示提醒仍拒不配合,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其进行立案稽查。经查,宣某某未依法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5.03万元,宣某某在检查期间主动申报补缴了税款。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广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宣某某少缴税款拟处0.5倍罚款,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9.13万元。目前,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六部门协作机制作用,严查重处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同时严肃查处在留抵退税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特别是对内外勾结、通同作弊骗取留抵退税等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一案双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确保留抵退税政策落准落好。税务部门同时提醒,广大纳税人应依法依规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故意虚假填报或经提醒拒不更正的,除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外,还将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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