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7341332707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劳动法规

签订劳动合同,这些事你知道吗?

来源:成都人社局 时间:2022-06-27 作者:熊猫速聘 浏览量:

正值毕业季,相信有不少童鞋已经踏上了求职之旅,为避免大家上当受骗或产生劳动纠纷,小编给大家整理了这篇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避坑指南,正在找工作的小伙伴们一定要认真看哟!

图片

• 什么是劳动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订?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

注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

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劳动合同的主体,即签订合同的对象是否是同一用人单位,确定用人单位的公章是否与名称一致、单位名称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身份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避免落入陷阱,导致劳动关系变成劳务关系甚至劳动合同无效等情形出现。

2

注意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不满三个月的

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不超过一个月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

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

注意劳动报酬

①试用期期间的工资
试用期期间的工资遵循“三不”原则: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②工资的发放形式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4

注意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劳动者一定要注意用人单位约定的工作地点在哪里。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无权单独变更;如需变更工作地点,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的才能变更。

5

注意押金及证件质押条款

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用人单位要求你缴纳押金、扣押身份证、毕业证、或是要收取“服装费、介绍费、认证资料费”等,坚定地说NO!

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扣押了你的证件或押金,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

6

注意!这些劳动合同不能签

口头合同不能签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
简单合同不能签
虽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缺少基本要素和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合同违约行为的追究条款。因此,一旦入职后,即使工作内容、薪资报酬没有按照面试约定,劳动者也只能吃哑巴亏。
不公平的合同不能签
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利益,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义务,对劳动者利益涉及很少,合同内容模糊,滥用解释权。
双面合同不能签
用人单位为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应付检查;另一份不合法规范,实际执行。
卖身合同不能签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加点,有的甚至连吃饭、上厕所都严格规定时间,剥夺劳动者人身自由的合同不能签。



划重点: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熊猫速聘 蜀ICP备2021007467号-5 川公网安备51018202000100号

地址:四川·成都 EMAIL:3588390024@qq.com

ICP经营许可证:川B2-20211270 人力资源证: 510182102021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