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自主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通过公告发布招聘信息。根据学校岗位人员需求及该岗位的要求,将招聘信息上传至智联招聘网及其他就业网站上,最大限度地让社会获悉该招聘信息。
应聘者需按照招考公告的要求下载并填写《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暨资格审查表》,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以邮件附件形式将报名暨资格审查表发送发至邮箱493670504@qq.com。“邮件主题”命名方式:姓名+学历+应聘学科+电话号码。招聘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应聘者材料。
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7月29日17:00
(三)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四)考试。
(1)初试。初试满分100分,占总绩的20%。根据应聘者的成绩单、担任学生会干部和获奖等情况进行初试。依据初试成绩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
(2)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学科相关知识等。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的面试考核评分,面试评分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面试平均分低于75分者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试结果,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末一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排名并列者都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1.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
(七)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拟聘用人员备案。学校对考核小组签定意向性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九)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十)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学校办理聘用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