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师德师风失范情况,无违法违纪记录;积极乐观,身心康健,充满正能量。
(二)认同成都七中文化,认同都江堰市实验中学的办学理念,服从都江堰市实验中学的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
(三)应聘教师需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应聘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区(市)县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成都市级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个人、教坛新秀、优秀青年教师称号,或曾获成都市赛课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单位开除的人员、在读的非2021、2022届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六)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应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