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情
刘某为某酒店员工。某日,刘某的同事黄某因家中有事无法按时回酒店上班,担心被扣除全勤奖,就让刘某帮她顶班,刘某碍于情面答应了。 但刘某在搬运产品时,因地滑跌倒造成骨折。事后,刘某想要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酒店则认为刘某未经批准私下顶班,不能算工伤。 那么,酒店的说法正确吗? 解 析 酒店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案中,首先,刘某受伤时尽管不在自己的工作时间内,但酒店仍在经营,刘某仍然是在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工作的时间内工作;其次,刘某受伤时也确实是在工作场所内;最后,虽然刘某是未经酒店批准而擅自顶班,但刘某作为酒店的职工,顶班时所从事的工作同样是为了酒店利益,符合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因此,刘某受到的伤害应该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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