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返还比例是多少?
哪些企业具有返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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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8号)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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